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列表页

关于开展首个“党建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8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宁党发〔2016〕55号)和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要点,为扎实开展首个“党建促进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支部,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四个意识”,保证党的组织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保证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时间安排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主题活动。即“我的初心我的成长,做政治合格共产党员”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对照深意和时代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重写入党志愿书并交局机关党委备案。参与机关党群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党支部制作悬挂支部工作展示台。

   (二)严肃组织生活。各党支部召开半年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政治合格民主评议。各支部书记(负责人)带头讲专题党课。开展交纳党费等主题党日活动。动员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演讲比赛。

   (三)落实报告制度。党组成员向自治区纪委书面报告上半年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情况。各党支部、支部书记分别向局党组、分管领导书面汇报上半年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把“党建促进月”活动作为深化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这个首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典型引路,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充分调动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积极主动投身活动。

   (二)抓住“关键少数”。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强化党性修养、带头严格自律、带头参与活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完善长效机制。把“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抓好党支部制度建设,夯实组织基础。组织党员进行党性体检,查找解决问题,深化问题整改,积极补齐党建工作短板。

   (四)做好结合文章。推动党建工作与金融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把“党建促进月”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结合起来,与“机关作风整顿年”、“文明机关创建年”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功能、组织优势、组织力量,激发机关党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凝心聚力,促进金融改革创新各项任务的完成。

 

 

中共宁夏金融工作局机关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  
  •  
版权所有:  www.63365        运营维护:  www.63365
电话:  0951-5031225  5031277        宁ICP备13001332号-2
地址:自治区人民政府院内东配楼304、305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