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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呈报2017年上半年落实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8

        

 

 

区直机关党工委:

   现将自治区金融工作局《2017年上半年落实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随文呈报,请审示。

 

 

                     自治区金融工作局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

2017年7月17日

 

 

2017年上半年落实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推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一)落实协助责任。一是在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及全区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工作会议召开的当天下午,立即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安排部署年度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协助局党组制定印发了《自治区金融工作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宁金融局党发〔2017〕13号)。三是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和上级要求,协助局党组建立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并上报备案。四是结合自身实际,起草了《自治区金融工作局贯彻落实〈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方案》,草拟了《实施<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试行)》,待党组会议研究后印发。五是按照《关于深化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的意见》(宁党办〔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群众评议机关活动作风工作的通知》(宁直党通字〔2017〕10号)精神,积极履行配合单位职责,指导辖区10家银行制定了年度群众机关作风工作方案,组织报送了网络评议样本信息。

   (二)落实推进责任。一是逐级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印发了《自治区金融工作局2017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2017年度机关党建目标责任书》,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局分管负责人与机关党支部书记层层签订。三是针对上年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中评议结果靠后的现状,将今年确定为“机关作风整顿年”,制定了自治区金融工作局《2017年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方案》《整顿机关作风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着力整治服务不到位、进取不积极、工作不落实、担当不主动的“新衙门作风”,继续解决“三不为”问题。

   (三)落实教育责任。一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及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协助局党组印发了《自治区金融工作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从6个方面作出安排。二是按照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要求,组织机关干部及副处以上挂职干部集中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权力之殇——宁夏落马县(区)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学习了《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警醒自己莫成“案中人”》,接受廉政警示教育。三是组织4名新任、调入处级干部参加了派驻纪检组举办的集体廉政谈话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机关纪委书记参加了区直部门执纪审查工作专题业务培训班。四是组织26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教育电影《知心法官》,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进程中,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奉献担当。应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要求,提出配合检察机关处理戎生灵问题的工作建议。五是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全文传达了区直机关发生的两起处级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行为的通报,要求党员、干部吸取教训,牢记宗旨,履职尽责。

   (四)落实督查责任。一是贯彻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回头看”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宁纪办发﹝2017﹞6号)精神,督促开展了制度清理工作,新修订相关制度3项。二是根据《关于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宁纪办发﹝2017﹞9号)精神,分别在五一节、端午节放假前,强化监督执纪,广大干部积极响应并严格落实,其间全局未发生“四风”问题,也未收到“四风”方面的投诉举报。三是制定了所属党支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绩清单,督促建立健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二、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一)注重检查监督。一是建立了局机关处级干部廉政档案。二是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宁夏金融工作局”微信平台全文转发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廉政提示短信,及时作出提醒,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三是贯彻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开斋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题的通知》精神,通过微信平台转发的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四是组织开展了所属非公金融企业党建工作“回头看”督查工作。

   (二)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制定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拟提请局党组会议审定。二是组织开展“我的初心、我的成长,做政治合格的共产党员”主题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回顾入党经历,重温入党誓词,查找自身不足。三是组织开展首个“党建促进月”活动。举办了庆祝建党96周年暨“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四是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将今年确定为“文明机关创建年”,对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制定了《局机关文明处室创建管理办法》《文明处室考评细则》,即将组建机关青年志愿服务队。五是及时对所属党支部提出书面提醒,限期报送支部党建工作有关资料。

   (三)保障党员权利。一是认真做好党代表和“两委”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按照规定名额和结构要求,组织对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2次遴选;组织推荐了自治区“两委”委员、区直机关出席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推荐了区直机关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选派1名代表出席了区直机关党员代表大会。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批复成立金融研究中心党支部,指导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党支部成员。组织召开机关工会会员大会,补选机关工会委员2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1名、机关工会主席1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局机关党委、部分党支部班子不健全。因工作变动,局机关党委书记及4名支部书记出现空缺,配备书记的3个支部中有1名书记因参加党校培训4个多月不在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机关纪委工作力量不足,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难以聚焦。三是个别支部书记、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灯下黑”、“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

    四、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落实《区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建立我局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他们的监督管理,促其廉政勤政。

   (二)建议协调局党组尽快配备银行处、小贷处、融资担保处党员行政负责人,配齐配强支部书记,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三)建议协调局党组通过接收团职军转干部等方式,充实机关纪委工作力量,推动落实“三转”,真正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专责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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